给予具备“光储充放”功能,储能电量达到500千瓦时(及以上)且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2元/千瓦时。
1、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投资方:补贴0.1元/千瓦时;
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补贴0.2元/瓦。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投资方按项目发电量补贴0.1元/千瓦时,自2022年3月1日起补贴3年。
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31日:
1、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补贴0.1元/千万时,补贴项目1年的发电量;
2、居民屋顶光伏项目按1元/瓦对投资方进行一次性装机补助;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及其他项目补贴投资方0.2元/千瓦时,补贴2年发电量;
3、对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补贴0.9元/千瓦时,补贴2年放电量。
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最高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以上政策针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结合实际自行参照落实)。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本办法自2022年度起适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户用光伏项目给予补贴,市级财政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2021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
1、2021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60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2022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50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3、2023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40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2021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2021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3年):补贴0.1元/千瓦时;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3年):补贴0.15元/千瓦时;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一次性装机补助:补贴1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年):补贴0.2元/千瓦时。
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网以及2020年8月1日之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2021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2元/千瓦时;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
2021年至2025年期间,户用屋顶光伏项目,采取0.45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对“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储能项目市场化运行。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各地加大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支持。
1、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0.05元/瓦;
2、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
1、在柯桥区内投资建设符合分布式光伏3.0要求,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25元对项目业主进行补助,补助周期为5年,在安装首年一年兑现一次,此后每半年兑现一次。
2、在柯桥区建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的,在项目通过柯桥供电分局验收后,对项目业主按每千瓦时储能能力100元发放一次性补助。
农户安装的光伏发电设施,按安装功率800元/千瓦/年,补2年;拆除及重置安装费用一次性补800元/千瓦 。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对企业在吴兴区工商业企业屋顶建设光伏项目(建设容量>0.1兆瓦),按建设容量给予每兆瓦5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建设容量不足1兆瓦的按比例给予奖励。
2021-2025年期间建成并网的且年光伏利用小时数超过900小时(由国网供电公司在并网满一年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光伏项目进行奖补。1、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区按0.2元/瓦标准;2、其他地区按0.1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
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境内建设并网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三年;
2、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连续补贴 三年;
3、农业设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三年;
4、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5、对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系统并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额外实行储能容量补贴。补贴期自2021年起暂定3年,补偿标准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逐年退坡,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1、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1元给予补助,连续补3年(与金华补助标准一致),一年发放一次;
2.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千瓦逐年退坡。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徐汇区范围内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项目并网验收规模给予1000元/千瓦的扶持,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并网规模给予项目投资主体1800元/千瓦的补贴,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对示范试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对于提供场地建设光伏且完成并网的产权所有者,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和实施效果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一次性奖励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方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
1、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
2、0.3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以2020年计起,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6年。补贴时间范围为2020-2025年。
3、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0.2元/瓦。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200万元。
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光伏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按项目并网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3元/千瓦时。
2020年6月28日-2023年,对装机容量不小于20KWP,且采用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区域内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等“绿色建筑”资金补贴。给予2元WP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资助。
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或分布式光伏的项目且装机容量不小于20KWp,补贴2元/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补贴18万元/兆瓦;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3元/千瓦。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5年;针对光储系统应用,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千瓦时补贴,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发自用的,按照自发自用电量给予0.05元/度的补贴;
2、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内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0.04元/度的补贴;
3、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外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0.03元/度的补贴;均连续补贴2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一股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电价的项目:补贴每千瓦时0.3元;
2、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搁于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每千瓦时0.4元;
3、高端应用,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每千瓦时0.4元。
顺义区光伏项目:顺义区光伏每度电补贴追加0.3元!北京市+顺义区补贴为0.6元每度,上网电价总额为1元每度。
已经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在线监测平台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并网装机容量一次性补助800元/KW。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2021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