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情况到底咋样?” 今天,我们就来简单算算!
就项目投资收益率来说,据我们测算,对风电、光伏而言,项目IRR排序为共享租赁 >自建配储。
我们以湖南一100MW/200MWh的储能电站项目为例,计算一下电站租赁收入。
该储能电站项目已完成一期建设,根据相关合同,共计获得含税收入为2240万元/年,全部建成后可获得容量租赁收入(含税)约 4,480 万元/年。此外,根据相关政策,如果项目并网时间较早,可享受一定的容量补偿。
首先,大家要知道,容量租赁收入不是固定的,为什么呢?这是根据租赁方的租用容量和合同年限来决定的。也就是说,租赁单价是和年租金都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100MW/200MWh的共享储能电站租给了4家公司,d公司合同期限为10年,单价为20万元/MWh在4家中最低,这就意味着租用的年限越长,单价越低,年租金也就越低。
电力辅助服务收入,这部分主要由调峰辅助费用和峰谷价差两部分组成。我们先来看下调峰费用,这是电网公司给储能电站支付的费用。
简单来说,电力辅助服务是按照每次调用规模及调用次数,电网公司给储能电站支付费用。假设调用330天/1年,每天一次充放,调用费用为每次400元/MWh(含示范项目享受的峰谷价差收益),预计一个100MW/200MWh 的储能电站的电力辅助服务收入(含税)约为 2640万元/年。
两项收入合计,第一年无容量补贴/1.3倍容量补贴/1.5倍容量补贴的收入合计7120/8464/9360万元,此后几年因电池容量衰减而递减。
事实上,共享储能电站的租赁收入变量很多,收益点主要包括租赁费、场站服务费、辅助服务补偿、现货交易收益、优先发电权交易等。最好是根据各省、市当地的相关政策、补贴来测算,前期测算和实际也有相差很大的情况,比如,租赁方只有一两个,那么一半的储能电站就空着,收益自然也就少。
大家可以将共享储能视为独立储能的一种商业模式。当前,在政策支持下,共享储能拟建和在建规模快速增长,除国家层面鼓励共享储能模式外,10多个省份也发布了支持共享储能的文件,包括新能源场站优先租赁共享储能等。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去年,2022年全年新增共享储能项目127个,分布在18 个省份,建设规模17.15GW、容量38.01GWh。目前来看。共享储能模式具备一定经济性,且能减轻新能源配储负担,在多地政策倡导下,投资有望迎来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