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增长并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产并网较为集中。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底前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工作,国家能源局强调:电网企业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对于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梳理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以及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情况,形成清单,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清单反馈国家能源局局新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