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
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全面实施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低碳城市、“无废城市”试点示范,探索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完善吉林省超低能耗工程建设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实施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因地制宜加强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应用。积极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大幅提高。
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到2022年,省直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达到5%,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率达到6%,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