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期发布了关于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该规则提出,浙江电力现货市场主要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并开展可靠性机组组合,采用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的集中式市场模式。根据市场发展阶段,组织启动日内市场。
该规则明确,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并在调度运行机制等方面做好衔接。
以下为储能相关内容: 日前市场发电企业以发电机组为单位(风电、光伏、独立储能等原则上以场站为单位), 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交电能量报价及辅助服务市场报价信息,若未报价则采用常设报价。 现阶段实时市场发电企业、独立储能等报价采用日前封存的申报信息,用户侧不参与交易申报。 浙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现阶段主要开展调频辅助服务交易,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加快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进备用等辅助服务的市场化,并在限价和运行等方面做好衔接,具备条件时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融合或联合出清。 根据解释,第三方独立主体辅助服务: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等第三方独立主体提供的辅助服务。 规则还提到,建立并完善容量补偿机制,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 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调节能力和运行安全。容量补偿机制建立或调整后,市场限价、市场结算、发电成本调查等相应调整。具备条件时,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 现货市场应设定报价和出清限价,报价限价不应超过出清限价范围。 除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之外,当市场价格处于价格限值的连续时间超过一定时长后,可设置并执行二级价格限值。二级价格限值的上限可参考长期平均电价水平确定,一般低于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