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印发了《杨浦区光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奖励标准。
光伏电站项目:奖励标准为800元/千瓦,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对已获得本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奖励的户用光伏项目,按市级奖励金额对项目给予1:1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区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执行居民用户电价的既有学校光伏项目、其他既有建筑光伏项目、新建建筑光伏项目,投资奖励根据并网规模进行阶梯式累进计算,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度电奖励,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奖励期为5年。 示范试点项目。经认定的示范试点项目,按照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